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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公共娱乐场所两小时查一次火患
厦门热线 Xmwww.com 2008-07-04 10:18:26 海峡都市报 评论1条
  昨天,我省消防总队出台《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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