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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垄断案起风波:中国市场待验身 (1)
厦门热线 Xmwww.com 2008-08-28 10:13:43 厦门热线

  微软被推向风口浪尖

  《中国高科技领域反垄断调查报告》显示,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中国已有三十多家企业进入反垄断榜单,其中不乏国内外知名企业。随着质检总局成被告,中国反垄断调查正式拉开帷幕。

  近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正式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多份《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

  微软是否可能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董正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于8月18日收到了商务部信函,称对微软等6份反垄断调查建议申请书已确定由商务部“条法司处理”。

  但商务部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却向本报记者表示:“商务部并没有受理微软垄断案。我们只是给了董正伟一个回函。他在解读上跟事实是有出入的。”

  “我们建议董正伟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取得联系,垄断协议、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等反垄断执法问题应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这是政府的外交辞令。我已经提起行政复议了。”董正伟表示。

  董正伟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在于:“商务部作为反垄断委员的办公室设立机构,负有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责任,条法司称反垄断执法案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是不全面的,应该明确表明其在调查中的协调职能。”

  董正伟透露,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已经正式受理了他提出的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

  但记者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及国家发改委新闻办询问此事时,均未得到答复。

  “由此可见,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已经进入正常的行政执法程序中。”董正伟说,对微软反垄断不仅仅是促进国内软件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护电脑用户合法权益的需要。

  董正伟在发给上述三部委的《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中称:“每年我国计算机市场个人和单位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总销量至少在3000万台以上。这其中至少有60%-70%的电脑使用了微软的Windows视窗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这一数据,成为董正伟认定微软在中国市场具有垄断地位的主要依据。

  申请中还有这样的表述:“在中国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背景下,微软以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软件产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微软因此获取了高于其他国家市场的暴利。同时,微软软件产品绑定品牌电脑销售、不公开软件程序源代码等手段和行为,属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的结合,妨碍了公平竞争。”

  董同时表示,他此次将微软的技术垄断、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一并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这实际上对微软是有利的,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他一次只递交一个调查理由,而调查事实又成立的话,微软损失的有可能就是30亿美元了。

  有业内人士表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人,微软软件产品在中国市场占据了70%的份额。微软最新的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市场的最低售价为899元,Vista家庭基础版售价499元。按此计算,2007年一年,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至少有414亿元左右的销售收入。

  微软针对反垄断问题向本报发来了四点声明:

  第一,微软全力支持中国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坚信这种努力必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并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微软致力于并将一如既往地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三,微软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在中国,一直努力确保遵守有关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我们将继续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支持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四,目前,微软未受到有关部门或任何反垄断机构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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